[摘要]昨(19)日,浙江陽光照明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2014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實施公告。 據公告內容顯示,扣稅前與扣稅後每股現金紅利: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5元(含稅),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5元(含稅)。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暫按5%稅負代扣所得稅,稅後每股現金紅利為0.1425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賬戶股東按 10%稅負代扣所得稅,稅後每股現金紅利為0.135元;其他股東公司不代扣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15元。
昨(19)日,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4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据公告内容显示,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現金紅利:每10股派发現金紅利1.5元(含税),每股派发現金紅利0.15元(含税)。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資基金暂按5%税负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現金紅利为0.142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資者(QFII)、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按 10%税负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現金紅利为0.135元;其他股东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現金紅利为每股0.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