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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协会承担或参与部分行业管理基础性工作情况调查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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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2 00:00  点击:350
[摘要]各相关处室: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44号),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推动全省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现对省级经信领域协会承担部分行业管理基础性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处室结合近年来委托协会开展工作情况,填写《协会承担或参与部分行业管理基础性工作的情况调查表》(见附件)。请各相关处室于10月20日前将调查表以电子邮件形

各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44号),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推动全省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现对省级经信领域协会承担部分行业管理基础性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处室结合近年来委托协会开展工作情况,填写《协会承担或参与部分行业管理基础性工作的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请各相关处室于10月20日前将调查表以电子邮件形式通过内部邮件反馈法规处,联系人:童森军,联系电话:87058344。

附件:《行业协会承担或参与部分行业管理基础性工作的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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