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9年会员会费的通知_浙照协_照明产业网手机版
关于收缴2019年会员会费的通知
关于收缴2019年会员会费的通知
2019-08-06 09:24  点击:581
[摘要]各会员单位: 收缴会员会费是协会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促进协会健康发展的保障。根据《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章程》和《会员会费收取
各会员单位:
        收缴会员会费是协会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促进协会健康发展的保障。根据《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章程》和《会员会费收取标准》(浙照协[2015]12号),协会确定2019年度会员会费缴纳时间从即日到2019931,请各会员单位及时办理缴费手续。
        会员会费按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的不同标准进行缴费,详见下表,如有疑问,请与协会联系。
 
会员类别
会费标准
备注
会员单位
1500
 
理事单位
2500
 
常务理事单位
4000
 
副理事长单位
8000
 

汇款后请告知协会邮寄会费票据的收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如使用个人账户汇款,请注明所属公司名称。
协会收到会费后将开具《浙江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寄给收件单位(人)。
 
汇款信息: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城站支行
    名: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       账 号:120 202 771 990 019 6468
 
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通益路111号10号楼5楼     邮编:310015
联系人:马秘书 0571-87817807                   Email:zj_ligh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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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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