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海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海盐杭州湾大桥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海盐经济开发区景观亮化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圣加采(2018)66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采购范围内容:
工程内容包含装饰灯、电缆、线槽、配电设施和控制系统的安装、施工及两年的质保维护(养护)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采购单位 |
1 | 海盐经济开发区景观亮化提升工程采购 | 1项 | 1193.315 | 12.00 | 海盐杭州湾大桥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浙江省外施工企业应具备《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日期:2018年8月14日~2018年8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地址: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号,海韵华庭综合楼五楼501室);
标书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及投标人领取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外省的投标人还需《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3)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写上联系人手机号码、QQ号码、单位传真号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送达、截止日期:2018年9月5日上午09: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
八、投标地址:海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408会议室(海盐大桥新区海港大道1816号)。
九、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09:30,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投标文件中也应附)等有效证明以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以及业绩证明等评标所需原件;
开标地址:海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408会议室(海盐大桥新区海港大道1816号)。
十、投标保证金:
截止时间:2018年9月4日17:0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以实际已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汇票、网银等形式;收款人名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1000137526369;只接受公司账户打入的投标保证金,私人账户打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十一、其他
1、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盐杭州湾大桥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磊 联系电话:0573-86800027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桢之 联系电话:0573-86180035 传真:0573-86180037
联系人:钟伟 联系电话:0573-86800028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