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委托,现就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照明灯具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Y2018-HWCG00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参数 | 数量及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学校教室、办公室、寝室、路灯等灯具改造 |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1批 | 43.125 | 43.125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采购项目供货、实施能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经营项目范围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生产、销售或售后并具有良好信誉企业。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算质疑时效期间。
2.发售地点: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三楼307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8年9月14日17点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交至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市工商银行铁岭头支行
银行账号:1208013019200027913(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ZJZY2018-HWCG006)。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汇款以到账为准。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将保证金交至上述指定账户后,将凭单和投标人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带至开标现场,待招标结束后,由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9月17日14点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9月17日14点00分时在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3室)开标。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665962
地址:金华市汤溪镇中山路78号
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红婷
联系电话:0579-82411457
传真:0579-82411875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