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 意见征询编号:FS2018036
二.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 合格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经营范围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供货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四.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18-08-03 17:00:00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虞区五洲大厦6楼604室),外地可扫描件发送邮箱至297968324@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上虞区岭南乡人民政府/ 浙江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王先生、赵敏铭
5、联系电话:13515756697/18457592723
6、联系邮箱:297968324@qq.com
上虞区岭南乡人民政府
浙江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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