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受湖州师范学院委托,就湖州师范学院校园公共照明提升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HZCS2017-010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采购项目概况:
ntenteditable=\"false\"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221, 221, 221); padding: 5px; background-color: rgb(245, 245, 245);\">序号 | ntenteditable=\"false\"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221, 221, 221); padding: 5px; background-color: rgb(245, 245, 245);\">项目名称 | ntenteditable=\"false\"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221, 221, 221); padding: 5px; background-color: rgb(245, 245, 245);\">数量 | ntenteditable=\"false\"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221, 221, 221); padding: 5px; background-color: rgb(245, 245, 245);\">单位 | ntenteditable=\"false\"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221, 221, 221); padding: 5px; background-color: rgb(245, 245, 245);\">预算金额 | ntenteditable=\"false\"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221, 221, 221); padding: 5px; background-color: rgb(245, 245, 245);\">简要规格描述 | ntenteditable=\"false\"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221, 221, 221); padding: 5px; background-color: rgb(245, 245, 245);\">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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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校园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1 | 项 | |||
2 | 地下车库照明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1 | 项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第一标项、第二标项10000元已提交。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7-08-30 至2017-09-07 16: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湖州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E区政府采购窗口(金盖山路66号)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发售
4.磋商文件售价(元): 免收工本费(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09-12 09:0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详见二楼休息区公告栏)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7-09-12 09:00: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详见二楼休息区公告栏)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标项一、二: 100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开户银行: 建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49135050001649
十一.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报名及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资料下载->采购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3、磋商保证金人民币第一标项10000元、第二标项10000元整的支付凭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如需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的,请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者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磋商截止时间日二个工作日前(即2017年9月8日下午16:00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磋商文件。
(五)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9月5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六)窗口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传真):0572-2220022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0572-2321093
十二.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0572-2220020
传真:0572-2220061
地址:湖州市民服务中心(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二楼
2、采购人名称:湖州师范学院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210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周处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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