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就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室外全彩LED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DPCG-20180021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室外全彩LED显示屏项目 | 1 | 批 | 34.9916万元 | 详见附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8-08-06至2018-08-2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 报名/发售地址:网上获取或嵊州市达成路115号中天大楼五楼
3.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8-28 15:00:00
七. 投标地址:嵊州市达成路115号中天大楼五楼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2018-08-28 15:00:00
九. 开标地址:嵊州市达成路115号中天大楼五楼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68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嵊州市德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嵊州支行
银行账号:3922 7258 442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公章):
1) 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 )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3 )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4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其他资料。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德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倩文
联系电话:15157951112
地址:绍兴市嵊州市达成路115号中天大楼5楼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许锋
联系电话:0575-83785616
传真:0575-83071003
地址:浙江省嵊州市长乐镇政立路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嵊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王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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