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新昌县实验小学就室内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1461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室内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 1 | 批 | 20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n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采购项目供货、实施能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8-09-10至2018-09-1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下午:02:00-05:00
2. 报名/发售地址:新昌县万丰广场B幢13楼
3. 标书售价(元):每本100(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9-30 10:00:00
七. 投标地址:新昌县万丰广场B幢13楼
八. 开标时间:2018-09-30 10:00:00
九. 开标地址:新昌县万丰广场B幢13楼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3000.00元
交付方式:现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方华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3967593713
传真:0575-86270528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万丰广场13F
2、采购人名称:新昌县实验小学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8057526622
传真:
地址:新昌县人民东路2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传真: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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