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衢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衢州市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LED照明灯具改造采购项目(二次)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QZGX20180005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标段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审定预算金额 |
审定采购最高限价 |
1 |
LED照明灯具改造采购项目 |
1 |
批 |
123.1863万元 |
113.3313万元 |
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或生产企业;
(三)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或生产企业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 2018年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亭川东路169号213室)。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允许潜在投标人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但对采购文件的提疑须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的提疑将不予受理。
七、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如供应商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须携带“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及下列第2-3条资料;如供应商未注册申请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供应商应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管理系统”的网上注册。具体注册规定要求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查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公告(http://www.zjzfcg.gov.cn/new/zytz/257927.htm);未完成注册的、未通过审核的,须携带下列第1-4条资料;
1、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未合一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2、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
3、报名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网银(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并到账(请各投标人适当提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开户单位: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衢州市农业银行柯城支行,银行账号:19-710101040008424(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需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将保证金交至上述指定账户后,将凭单和供应商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带至开标现场)。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退还;未中标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08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年 11 月 08 日9:30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
十一、招标文件信息发布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衢州市财政地税网(www.qzft.gov.cn)。
十二、其他:
1、注册供应商事宜
▲未注册加入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按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联系人:琚先生;电话:0570-8757615)。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徐晨哲 徐丽亨 联系电话:0570-301227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周雯 联系电话:13575670715
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亭川东路169号213室。
衢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