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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产业化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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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4  来源:高工LED  浏览次数:316
核心提示:发改办高技[2007]3038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一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提高
发改办高技[2007]3038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一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2008年我委将继续组织实施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产业化专项。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以及《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目标
专项目标:以完善新型平板显示器产业链为目标,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我国平板显示器件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有条件的骨干企业建设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工艺、模块技术研究开发环境,加强共性技术研发;支持建设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面板生产线、等离子显示(PDP)及其它新技术产品量产线,形成持续开发和生产能力;支持平板显示器件关键配套材料及生产设备的产业化,提高国内配套能力。
二、支持重点
(一)新型显示器件:TFT-LCD屏及模块;PDP屏及模块;有机电致发光显示器件( OLED )等。
(二)关键配套件及材料:TFT-LCD用彩色滤光片、玻璃 基板 、驱动IC、偏光片、LED 背光源 等关键配套件及材料;PDP关键材料。
(三)专用制造、测试设备:TFT-LCD、PDP、O LED 等新型显示器件的关键制造设备及测试仪器等。
(四)模块和整机的设计、生产技术:支持彩电整机企业向上游产业链延伸,通过与显示器件企业合作,建设模块生产线,逐步掌握模块和整机的设计、生产技术。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专项实施重点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备案工作,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主管部门应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等)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具体编写要求及所需附件内容参见附件一。
(四)请各项目主管部门于2008年2月28日前,将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和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二)、项目的备案材料等一式二份(同时须附各项目简介及所有项目汇总表的电子文本)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司。
(五)在项目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二、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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