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晚间,得邦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得邦照明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7.66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325,02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8%。
得邦照明表示,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保持公司长久持续运营能力和发展,同时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投资的信心,引导公司股价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得邦照明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