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制订的协会标准《直流照明系统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送审稿审查会于2019年11月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环境与节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宋波主持。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领导、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领导、有关单位的专家以及编制组成员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汤亚军副主任在会上强调:《规程》应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相协调,内容先进科学、重点突出;《规程》的制订应站在国际的高度,推进我国标准走向国际化。赵建平副院长对于协会委员会领导和与会专家给予本规程编制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并要求编制组按照审查意见对规程进行完善,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环境与节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教授级高工 宋波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技术标准部副主任 汤亚军
随后,会议成立了由戴德慈教授级高工为组长、孙卫平高工为副组长,共11名专家组成的审查专家组。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 戴德慈
中国建研院环能院副院长 赵建平
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本《规程》。随后标准编制组胡桃教授级高工向审查专家汇报了《规程》的编制过程、主要工作和重点技术内容。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 胡桃
随后审查专家对《规程》送审稿进行了逐条讨论和审查,认为:《规程》送审资料齐全,符合编写规定的要求;《规程》在编制过程中通过广泛调研,借鉴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工程实践经验,技术内容全面。本标准的编制对直流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及运行维护具有指导意义;《规程》结合直流供电的特点,有针对性的给出了供配电系统、监控系统、布线系统、防雷等相关设计要求,与现行相关标准相协调,指导直流照明系统的工程实践,实用性强;《规程》技术内容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可操作性强,是我国首部直流照明系统标准,填补了我国直流照明系统标准的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审查专家一致同意《规程》通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