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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年底前建成城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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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28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299
核心提示:開展城市照明三年上水平工作,是進一步推進城市照明科學發展、提高公共服務水平、促進節能減排的重要舉措。近日河北省住建廳出臺《關於推進城市照明工作三年上水平的通知》,要求各地堅持“功能照明亮度分級,景觀照明用光分類,集中控制統一管理”的原則,實施集中管理、集中控制和分時控制模式,全面提升城市照明集中控制管理水平。設區市在今年底前全部建成城市照明集中控制系統,完善系統節能技術功能,道路照明和政府投資的公益性景觀照明集中控制覆蓋率達到85%以上,2013年要達到95%以上。縣級市在2012年底前要全部建成城市照明

  开展城市照明三年上水平工作,是进一步推进城市照明科学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出台《关于推进城市照明工作三年上水平的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功能照明亮度分级,景观照明用光分类,集中控制统一管理”的原則,实施集中管理、集中控制和分时控制模式,全面提升城市照明集中控制管理水平。設区市在今年底前全部建成城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完善系统节能技术功能,道路照明和政府投資的公益性景观照明集中控制覆盖率达到85%以上,2013年要达到95%以上。县级市在2012年底前要全部建成城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2013年集中控制覆盖率达到75%以上。


  《通知》要求,新建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要全部采用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技术,采用高效光源和转换效率达到80%以上的高效灯具、节能型镇流器和控制电器及先进的灯控方式,停止在城区干道上大范围建設多光源装饰性灯具和无控光器灯具的照明設施(如多光源花灯、玉兰灯、中华灯等)。新建、改建城市道路的功能照明装灯率必须达到100%。已建照明設施达不到国家規定能效标准的,要分期进行节能改造,用三年时间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为切实加强照明工程建設監管,各地城市景观照明工程設計方案必须通过专业技术论证,严格控制公用設施和大型建筑等景观照明能耗,严禁建設亮度、能耗超标的景观照明工程,严禁在景观照明中使用强力探照灯、激光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美耐灯等高亮度、高能耗光源和灯具。凡政府投資建設的照明工程,验收时要委托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节能技术、平均照度、功率密度值等能效指标的实地检测評估,对不符合国家規定标准的不得验收交付使用。


  逐步完善城市照明运行机制,將城市照明建設、管理工作统一到一个职能部门,进行集中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政府提供的公益性的城市道路、景观照明設施运行维护经费与电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城市照明設施的正常运行。为加强对城市照明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省里已將城市照明建設和管理工作纳入全省城镇建設三年上水平工作考核标准,每年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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