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信委日前发布消息称,今年国家將继续以财政資金补贴的形式推广使用节能灯,而浙江省將在今年推广使用600万支的节能灯,届时將可实現节电3.1亿度。
省经信委、财政厅日前已经下发了《浙江省2009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有关工作已全面启动。以财政資金补贴的形式推广使用节能灯从2008年开始推行,截至今年1月底,全国共推广节能灯6200万支,每年可节电32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320万吨,二氧化硫3.2万吨,取得显著的环境效益。在2008年,我省共推广节能灯410万余支,年节电达2.1亿度。
用财政資金补贴节能灯用户,鼓励全社会多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是国家为节能减排而采取的一項有力举措,也是拉动内需的积极措施。据省经信委資源处副处長周嘉锋介绍,我省600支只节能灯將由横店得邦子有限公司、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宇中高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杭州齐翔光电科技有点公司等4家中标企业分地区具体负责推广,主要通过城镇社区、农村向居民和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推广,并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傾斜。同时,由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承担我省高压钠灯推广任务。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資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居民个人申购必须严格登录个人信息,原則上每人购买节能灯數量不超过30支,并杜绝倒买倒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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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财政补贴系通过间接方式补給用户,即经统一招标确定节能灯推广企业及协议供货价格,财政补贴資金直接补給中标企业,中标企业以协议供货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給终端用户,最终受益者用户。补贴标准为:大宗用户每只节能灯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給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节能灯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給予补贴。推广企业及产品通过国家统一招标确定,要求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履行约定的质量承诺(大宗用户不少于1年,城乡居民不少于兩年),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要求的节能評价值,其規格、型号必须通过国家节能产品的认证,产品外包装和本体上要印制“政府补贴、绿照工程”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