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抽查了广州、深圳、惠州、东莞、中山、惠州,佛山、順德等8地市(区)134家企业生产的灯具和照明装置产品共194批次,依据《2015年广东省灯具及照明装置产品质量专項監督抽查方案》,其中包括GB 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201-2008《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7000.202-2008《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GB 7000.204-2008《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和经备案現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对固定式/嵌入式/可移式通用灯具的結构,外部接线,内部接线,接地規定,防触电保护,潮湿试验,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泄漏电流,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耐热,耐燃烧、防引燃,耐起痕,标記等14个項目进行了检验;对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互换性,预防触电,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灯头温升,耐热性,防火与防燃,标志等8个項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現36批次产品不合格,商标包括朗高照明、雷川星光、创硕、YEDE业电、ROSY朗士照明等。涉及到灯具的标記,結构,外部接线,内部接线,接地規定,防触电保护,电气强度,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耐热,耐燃烧和防引燃,以及节能灯的标志,互换性,机械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