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企业都希望有独立自主、知名度高的品牌,因为其对销售的拉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那么打造品牌自然成为众企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但品牌也是双刃剑,善舞者,满堂喝彩;误使者,伤身亡命。
众所周知,在現在的照明行业中,所谓“品牌”企业,大小數以千計,但我一直认为,真正的品牌,应是广大消费者对企业过硬的产品质量、完善的售后服务、良好的企业形象、高尚的文化价值、优秀的管理体系等等诸多方面所形成的一种理性評价与认知。也是企业经营与管理者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甚至几代人長期辛勤耕耘,所建立起来的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信任。
就树立一个品牌而言,产品与销售是相辅相成的,企业首先要生产出优质的产品,其次是努力销售与策划宣传。优质产品满足市场销售,但“酒香也怕巷子深”的俗语也让我们知道好的产品要有好的销售,策划宣传又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我把策划宣传归結为“外功”,生产实力归結为“内功”,并认为只有内外兼备的企业才能树立为真正的品牌企业。
目前,照明行业对品牌的态度误区主要有:一些企业一味依托贴牌生产,没有自己真正的研发能力,在产品质量及研发创新方面难以跟上市场需要,長此以往,形成企业销售的硬伤;再就是不注重研发创新,只好盲目跟风。
“好品牌不一定有好销售,好销售也不一定就是好品牌”這句话也许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才适用的,并不会成为定理。品牌应该是与企业产品销售成正比例的,好的产品铸就好的品牌,好的品牌带来更旺的产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