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买不买?——如果小区门口在卖节能灯,原价六元到十元的打折到不是七角就是一元的,而且有兩年的质保承诺。
想买?限购五只,凭户口簿。
這等好事,全称为:2008年北京市绿色照明工程暨高效照明产品进社区活动。因为节能灯的九成是政府买单,居民只自掏一成的腰包,所以自上月中旬以来,北京四城区的居民已经换购了300多万只。
无独有偶,“路过”深圳电视台,发觉那边這几天也开始推广节能灯进社区。尽管单支价钱要三元多,限购三十只的,据报道也有一次买八十只的。情形,稍微有点乱。
一南一北都在推广节能灯进社区,显然还不全是为了“绿色奥运”,而且,推广的“亮度”不一。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這項推广活动还是今年4月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共同推出的,意思是地方政府推广家用节能灯,中央财政补贴一半。北京气派大,市级财政跟进补贴30%,区级跟进补贴10%,所以居民便宜得“大发啦”。相比之下,深圳“抠”了点。
无论怎么说,這的的确确是項惠民工程,兩地民众的踊跃认购就是明证。而且按照理论统計:一只10瓦节能灯,在6000小时寿命期内,比具有相同效果的50瓦白炽灯少耗电240度,节约电费120元;那么北京投放的400万只和深圳投放的20万只,节电节钱就不是个小數目了,如果全国推广,哦,效果不好说啊。再加上缓解电能紧缺、减少发电带来的环境污染以及增强群众节能意识等等,好处多去了。
高兴了一阵子,就发觉很难高兴下去了——
首先,又是户口!又是城乡二元差别!!在北京、深圳的外来务工人員尽管为当地的经济建設和社会发展流汗出力,却享受不到這份“同城待遇”。這不是更加拉大了“贫富差距”吗?要我说,得让有暂住证的先买了再轮到居民才是。(在我们杭州,也不是有房东向外来打工的房客收一元一度电费的?)吃亏的,都是没户口的,這不是“欺生”吗?
再者,经济发达的地方,尤其是沿海地区的城乡,补贴可以多一点,而西部地区,不少地方的地方财政,连养养官員、养养老师,“人头费”不拖欠已经算阿弥陀佛了,哪来的“闲钱”补贴节能灯?我去年路过西部某县城,的确,整个县城晚上昏暗得还不及我们小区的用电量大。你总不能说,贫困地区本来用电就省,节不节相差不大吧?這还有社会公平這一说?
第三,与其在消费端进行政府补贴,依我看,不及在生产端补贴。“如果把我国現有的普通白炽灯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全国一年可节电600多亿千瓦时。我国是全球第一大节能灯生产国,去年产量达到17.6亿只,占世界总产量的90%,但70%以上都出口了。”這是前年的《人民日报》说的。可以说市面上流通的节能灯,不是中档货,就是低档货,甚至是劣质货。好的,都出口了。于是大家觉得使用节能灯,就好比是省下电费买灯泡。前不久上海市工商局公布的一項監测結果,也印证了许多使用者的感受:即在接受監测的14家经销企业销售的36个批次节能灯商品中,合格22个批次,不合格14个批次,合格率仅为61.1%,有近四成节能灯“节能不节电,节电不节钱”。政府补贴其实是起扶助、傾斜作用,政府采购、政府补贴对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发挥普遍作用,同时又降低消费者的购买门槛,才算发挥最大效应。无庸多言,就节能灯生产領域,还有相当的企业在污染环境,属于该治理该关停的范围。
最后想说的,我以为家庭节能,其实是最不需要花大力气抓的。只要性价比合适,人们自然会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去套用、去实践。相比之下,单位节能才是难点、重点。這是最容易“灯下黑”的地方。
由此可见,国情复杂,政策設計的公平与效率,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