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是买不到价廉物美的节能产品,一面是用于扶持企业开发节能产品的政府节能减排专項資金用不掉。日前,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节能法律法規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組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节能法律法規情况的报告。报告建议,政府資金要发挥“四兩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并尽快出台包括空调、冰箱等与市民密切相关的节能家用电器的鼓励补贴政策。
价格偏高阻碍购买力
“市场上节能灯价格参差不齐,高的卖18元,低的只有2.5元,有的居民买了便宜的灯,但使用寿命不長,还要白白遭受损失。 ”這是近日上海市人大在長宁区华阳街道调研节能减排时居民的发言。
居民的這一感受并非个案。虽然市民的节能意识逐年提高,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組的有关调查报告显示,有近九成的被调查家庭愿意多花钱来购买节能产品。但愿意多花1倍以上的人还不足1%。
节能产品费用过高,正在成为阻碍居民购买的“暗门槛”。为推广节能产品,政府准备給与一定补贴。那么這种补贴应该給生产节能产品的厂家,以降低生产成本,还是应该补贴給销售商,以降低售价,或是直接补贴給老百姓,以刺激节能产品消费?上海市人大最近“出炉”的一份生活节能调查报告显示:超过半數居民认为政府节能补贴应給老百姓;认同应补贴給生产厂家的居第二位,占36.6%;认为应补贴給销售商的最少,仅占10.7%。
扶持資金使用缺細則
截至2007年底,上海市已有35家企业获得了195张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涉及880种型号的节能产品。但這同巨大的市场需求仍有差距。要开发质量好价格便宜的节能产品,企业也有“苦衷”。
上海市节能协会副秘书長藍毓俊曾在市人大节能调研会上反映:有企业曾在大卖场里试点开設节能产品柜台,因为柜台租赁收费颇贵,直接导致售卖的节能产品价格上升,节能产品柜台只能不了了之。“作为厂家,希望包括政府在内,出台一定的优惠政策,這样企业也有降价空间,市民也能方便购买。 ”
与此同时,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組报告显示:与企业反映政府节能投入的資金不足和奖励措施不到位形成鮮明反差的是,政府每年安排的节能减排专項資金还“用不掉”。据反映,去年安排的节能减排专項資金到今年上半年还没有落实到具体項目,原因是資金管理办法实施細則的缺失和拨款程序的滞后,严重影响了专項資金发挥作用。
建议尽快出台优惠政策
执法检查报告提出,根据上海城市特点,建议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前,推出一批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节能标准,对国家尚未制定出台节能标准的行业和能效标准产品,加快制定地方标准。并加大对家用电器等使用面广、耗能量大产品的能效标识的推广力度,鼓励更多企业申請节能产品的认证。
此外,政府要逐步加大对节能专項資金的投入力度,对已经安排的专項資金,則要使用好。
目前,国家已经对绿色照明器具启动了直接补贴政策。而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达的上海实施100万只高效照明节能灯的绿色照明工程計划,采取大宗用户补贴30%、居民用户补贴50%的方式,目前已有60万只节能灯推广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