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采购编号:CXFSCG2017239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
三、公告首发日期:2017年9月25日
四、澄清和修改内容
根据《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预审文件和公告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内容以《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的澄清公告1》形式发给你们,具体内容如下:
1、《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预审公告第六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上午09:30时。”修改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下午14:00时。”(其余相同之处做同样修改)。
2、《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预审公告第七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修改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其余相同之处做同样修改)。
3、《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预审公告第八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审时间:2017年10月19日上午09:30时。”修改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审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下午14:00时。”(其余相同之处做同样修改)。
4、《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预审公告第九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审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修改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审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评标室。”(其余相同之处做同样修改)。
5、《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9条“申请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9日 9 时30分”修改为“申请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至时间):2017年10月30日 14 时00分”(其余相同之处做同样修改)。
6、《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第5条“联合体各成员在未来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比例如下:牵头方(牵头方名称) %,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名称) %(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可视情况增加联合体成员,其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必须出资占股);联合体各方合计占比100%。该等股权比例一旦确定,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有任何变更。”修改为“联合体各成员在未来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比例如下:牵头方(牵头方名称) %,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名称) %(需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所占股权比例,其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必须出资占股);联合体各方合计占比100%。该等股权比例一旦确定,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有任何变更。”(其余相同之处做同样修改)。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三北大街458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2903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3209
联系人:倪先生、任先生
联系电话:18258298348、15868825683
采购人: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13日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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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