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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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十里坪监狱委托,就进行监狱围墙改装LED工矿灯工程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r\n一、项目编号:SLP-B201512042
\r\n二、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坪监狱围墙照明灯具改装LED工矿灯采购项目
\r\n三、采购内容:
\r\n\r\n\r\n 序号 \r\n | \r\n \r\n 设备名称 \r\n | \r\n \r\n 数量 \r\n | \r\n \r\n 预算金额 \r\n | \r\n
\r\n 1 \r\n | \r\n \r\n LED工矿灯 \r\n | \r\n \r\n 1批 \r\n | \r\n \r\n 60万元 \r\n | \r\n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项目产品规格需求》。
\r\n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r\n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主体;
\r\n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或资质;
\r\n3、投标商为非在本省监狱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本监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
\r\n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n五、招标文件下载:
\r\n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下载。
\r\n报名费4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缴纳。未缴纳报名费的,其投标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r\n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n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备注栏请注明项目名称)
\r\n收款单位(户名):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n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
\r\n银行账号:201000013409698。
\r\n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方名称一致,不允许以其他分公司、子公司等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应提前缴纳,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入账。投标方无论以何种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均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0室综合科开取保证金交纳收据,未出具综合科开具的交纳收据,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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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4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7室(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r\n八、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4日14:30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开标,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r\n九、招标文件,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发布及下载地址:
\r\n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r\n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r\n十、其他事项:
\r\n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r\n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代理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控购管理科投诉(联系电话:0570-7011687)。
\r\n十一、联系方式
\r\n采购人:浙江省十里坪监狱
\r\n联系人:戴先生 0570-7966828
\r\n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n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r\n联系电话:0570-7565029 13587030172
\r\n传真:0570-7565029
\r\n地点:龙游县龙洲街道莲湖雅苑2幢5单元411室。
\r\n浙江省十里坪监狱
\r\n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n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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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 \r\n
\r\n招标文件:12.11招标文件浙江省十里坪监狱围墙改装LED工矿灯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