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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照明与合同能源管理经验交流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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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1-19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354
核心提示:1月11~12日,由中國照明學會新能源照明專業委員會、北京節能環保促進會主辦的“節能照明與合同能源管理經驗交流會”在京舉行。會上,北京節能環保促進會負責人周一凡在發言時指出,目前北京市擁有72傢獲得國傢批準和備案的節能服務公司,數量排全國第一,占全國15.6%。作為全國節能服務項目開展最活躍的地區,北京市在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上一直走在全國各省市的最前列。目前,北京市獲得的8240萬元合同能源管理專項資金已經基本到位。折合項目,北京市2011年6月底前共需完成33.3萬噸標準煤的節能量。“‘十二五’期間,

  1月11~12日,由中国照明学会新能源照明专业委員会、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主办的“节能照明与合同能源管理经验交流会”在京举行。会上,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负责人周一凡在发言时指出,目前北京市拥有72家获得国家批准和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數量排全国第一,占全国15.6%。作为全国节能服务項目开展最活跃的地区,北京市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上一直走在全国各省市的最前列。

  目前,北京市获得的8240万元合同能源管理专項資金已经基本到位。折合項目,北京市2011年6月底前共需完成33.3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十二五’期间,北京市节能降耗面临的压力很大,北京政府在各个行业和領域都进行了节能降耗的战略部署,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虽然只是其中的一块,但作为一种创新的节能手段,它无疑具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周一凡在会上接受本报記者采访时表示。

  政策很“給力”

  从某种角度上讲,北京可以说是全国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先行者”。国家进行节能服务机构的审核备案就是从北京开始的,而在备案实施之前,北京就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周一凡如此表示。

  自2008年起,北京开始探索发展合同管理,北京市财政局、发改委結合实际情况,试行了财政奖励、机构管理节能量审核等一系列办法。

  去年12月份,《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财政奖励資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現了北京市对节能服务公司的支持力度之大。中央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按年节能量每吨标准煤奖励240元,要求地方配套不少于60元。而北京市的“办法”將地方配套标准提高到260元,中央和地方奖励合計达500元。

  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將从市级节能减排专項資金中安排不少于1亿元資金用于中央資金的配套和地方奖励政策。本年度中央和市级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資金合計將达到近2亿元,下一年度將视推广情况进一步增加。

  記者在会上了解到,下一步北京市相关部门就要采取措施发展壯大节能服务公司,規范指导节能量使用机构,争取使北京更多的节能服务公司进入国家审核。

  此外,周一凡还表示,北京市正致力于搭建一个“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用能单位和企业服务。這当中包括节能服务公司库、节能量审核机构库、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库等内容的建設。

  企业很犹豫

  虽然近兩年来北京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上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却是只见“水涨”,没见“船高”。

  重点用能单位數量不断增多,节能服务公司數量也不断上升,但是应用合同能源管理开展的节能改造項目數量却还没有新的突破。许多企业虽然手握大量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却一直持观望态度。

  北京市自2009年开始选聘合同能源管理机构,博瑞公司成为了北京市首批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节能服务机构,但刘军告诉記者:“虽然各级政府十分重视节能服务产业,但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缺少详尽的操作細則,节能服务企业几乎承担了所有风险,因此手中的大量項目一直未进入操作阶段。”

  深圳市彬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小军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市场还不成熟,拖欠款的現象比较普遍,导致很多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持谨慎态度。

  还有一个很重要因素就是当前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資渠道非常有限。节能服务企业往往要拿出自有資金垫付节能改造項目工程款,而一个項目从动工改造到資金完全收回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由于資金周转期较長,大量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搁浅。

  此外,还有一些小型的节能服务公司对現行的审核备案制度表示疑虑。一位新成立公司的参会代表表示,他们現在手头上有很大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但是由于不是经过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从而无法順利实施項目。

  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或成“催化剂”

  周一凡表示,日前北京市已经启动了第一批针对全市公共机构应用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改造的节能診断。首批选取了79家市属学校、医院和135家年耗能量达2吨的单位进行診断。到时会請一些节能服务机构来进行診断,并让他们提交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方案。

  “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广泛应用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改造,对整个社会的宣传示范作用很大,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普遍参与、主动节能的氛围。公共机构不同于自负盈亏的企业,其主要公共经费由财政预算給予保障,可以不用太考虑节能收益的问题。”周一凡告诉記者,“而且首先对公共机构进行节能改造受益的是咱老百姓,更容易提高大家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认知度。由公共机构带动企业,才能更快地塑造一个良好的节能环境。”

  由此,北京市政府奖励办法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的经费定制渠道,并且規定节能改造好的部分能源节能的收益3年内留存公共机构,对节能潜力大的单位运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通过挖掘节能的潜力进一步完善全市节能机构能耗水平和公用经费的标准。

  目前,北京市年耗能达5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一共有562家,要对這些单位的用能情况进行基础的摸牌,有针对性地进行节能改造是一項很巨大的“工程”。而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变被动节能为主动节能,无疑是一个能够事半功倍的“另类途径”。

  此外,周一凡还向本报記者透露,1月13号北京市各级相关部门將召开首批公共机构应用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改造的动員大会。届时北京财政局、经信委、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人士都將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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