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抱由7月18日电 (記者王紅卫 特约記者孙体雄)記者今天从乐东黎族自治县有关部门获悉,为形成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经济发展模式,乐东决定对机关办公场所及县城公共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在办公室、道路、夜景、景观等城镇照明領域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据介绍,乐东县委、县政府机关大楼办公场所及县城公共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全面完成后,每年可节电超88万千瓦时,节省电费约58万元。
据了解,为加快实施公共照明节能改造,乐东与海南世銀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由海南世銀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資220多万元对县委、县政府机关大楼办公场所及县城公共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乐东与海南世銀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共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合作方式主要采用BMC模式,即公共照明节能改造項目資金全部由世銀能源公司承担,节省的电费在合同期内由县政府与世銀能源公司共同分成,其中乐东县委、县政府机关大楼办公场所节能改造合同期为3年,县城公共路灯节能改造合同期为6年。合同期满后,世銀能源公司投資改造的照明产品和設施收归县政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