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实行财政补贴。中央财政在高效照明产品统一招标价的基础上进行补贴。大宗用户实际购买价格为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70%,城乡居民实际购买价格为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
市发改委环資科负责全市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参加推广活动购灯的大宗用户及城乡居民(以社区居委会或行政村村委会为单位),將所需高效照明产品的數量、型号、安装地点填入大宗用户高效照明产品需求情况调查表或居民用户高效照明产品需求情况调查表内,报所属县(市、区)发改委统一汇总后报市发改委环資科。
提供高效照明产品的中标企业承诺,大宗用户质量保证期为1年,居民用户为2年。如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影响使用的,中标企业免费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