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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出口企业须知:欧盟于5月1日起执行新《海关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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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06  来源: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412
核心提示:歐盟新版《海關法典》於今年5月1日起實施。據悉,新《法典》將簡化海關程序,提供更加清晰的規則確保公平待遇,確立共同數據要求以確保數據無縫交換,提高風險管理,打擊非法物品貿易、恐怖主義和其他犯罪行為。新歐盟海關法典也將給經授權經營者帶來利益。例如,經授權經營者可以適用集中清關程序,他們可以在企業所在地,而無需到貨物進口地或消費地的歐盟成員國報關交稅。經授權經營者也可以將處於暫時存儲狀態下(例如在進行另一項海關程序之前)的貨物運輸到其他成員國。除此之外,經授權經營者還可以從某些關稅減免以及提供較少數量擔保(與

  欧盟新版《海关法典》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据悉,新《法典》將简化海关程序,提供更加清晰的規則确保公平待遇,确立共同數据要求以确保數据无缝交换,提高风险管理,打击非法物品贸易、恐怖主义和其他犯罪行为。

  新欧盟海关法典也將給经授权经营者带来利益。例如,经授权经营者可以适用集中清关程序,他们可以在企业所在地,而无需到货物进口地或消费地的欧盟成員国报关交税。经授权经营者也可以將处于暂时存储狀态下(例如在进行另一項海关程序之前)的货物运输到其他成員国。除此之外,经授权经营者还可以从某些关税减免以及提供较少數量担保(与非经授权经营者相比,非经授权经营者必须提供全额担保)后延迟交税中获益。

  对于经授权经营者而言另一个重大变化就是货物放行后自由流通的时间。只要经授权经营者报关后货物就被认为是已经放行可以自由流通了,而不需要向海关提交货物。然而,海关仍保留要求企业递交紙质单证以及在货物或单证存放地实施查验的权力。

  欧盟海关法典进一步对进料加工、海关監管下加工及销毁做出统一規定。在新海关法典下,经授权经营者有更充裕的时间决定是否將最终产品复出口、销毁还是内销。現行的进料加工退税系统將不复存在。

  欧盟海关法典对成員国决策做出统一規定,并規定若做出对企业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进行听证(但不是所有类型的决定都适用,例如强制关税信息和原产地决定等不能适用)。

  最后,欧盟海关法典预期暂时存储規定將有改变,包括將存储时间延長至90天(現在是20或45天,取决于是否为海运),以及將来可能不需要转运程序就可以在不同海关间將暂时存储货物进行转移。

  欧盟海关法典立法和程序的简化有望为经营者降低成本,增加法律的确定性。从長远看,欧盟海关法典还有望让经营者从信息技术中获益,這样在提高海关監管成效的同时降低成本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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