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安徽省工商局官网通报流通领域照明灯具质量抽查检验情况。通报称,为了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安全,安徽省工商局2017年依法对宿州、阜阳、亳州、淮北等地市场上销售的照明灯具进行了省级质量抽查检验。
本次抽查检验照明灯具共60组,其中合格45组,不合格15组,合格率75%,不合格率25%。
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标志、灯功率、平均显色指数、谐波电流、结构、 内部接线、谐波电流。
本次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省工商局已责成相关工商局依法查处,并依法监督经营者整改。(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