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财政部经济建設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員会資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共同委托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进行的2009 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項目”招标工作正式公示中标入围結果,阳光以综合評分第一名中标其中5 个包項目。本次“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項目”招标共8个包,总量为1 亿只。阳光产品結构中涉及其中5 个包,分别为:第一包—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5-8W)、第二包—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9-14W)、第三包—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18-24W)、第四包—三基色双端荧光灯(工频T8) 、第五包—三基色双端荧光灯(高频T5、T8)。阳光参与了上述五个包項目的投标,并且在上述5 个包項目上均以综合評分第一名中标。阳光是唯一一家5个包均为综合評分第一名的中标企业。
本次招标是继2008 年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項目”之后的第二次招标。2008年招标及推广中,阳光在所投的4 个包項目上综合評分均排名第一,实际推广的产品數量及金额也排名第一,2008 年阳光推广的中标节能灯以及T5 产品累計近800万只,合計每年约可节电10.07 亿度,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十一五”期间国家通过财政补贴資金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加快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本次招标目的为确定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产品及协议供货价格。补贴資金采取间接补贴方式,由财政补贴給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資金后的价格销售給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中标企业根据国家下达的推广任务和地区任务分配情况,配合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