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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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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4-29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369
核心提示:財政部、國傢發展改革委日前在北京召開全國高效照明產品推廣工作會議,部署首批5000萬隻獲財政補貼的高效照明產品的推廣工作,標志著我國高效照明產品推廣工作正式啟動。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在會上指出,我國是照明產品的生產大國和消費大國,推廣高效照明產品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節能減排意識,改善城鄉居民照明條件,對推動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具有重要意義。為支持高效照明產品推廣,財政部和國傢發展改革委建立瞭補貼節能產品推廣新機制,采取瞭以企業為補貼對象、由企業將補貼資金讓渡給消費者的間接補貼辦法支持高效照明產品推廣。這是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在北京召开全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会议,部署首批5000万只获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标志着我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正式启动。

  财政部副部長张少春在会上指出,我国是照明产品的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改善城乡居民照明条件,对推动实現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为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补贴节能产品推广新机制,采取了以企业为补贴对象、由企业將补贴資金让渡給消费者的间接补贴办法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這是我国第一次运用财政补贴手段支持涉及广大消费者的终端节能产品推广。

  张少春说,這种创新机制明确,高效照明产品將由中标企业负责具体推广,推广的产品數量越多,得到的补贴資金越多。财政資金不直接补贴給一家一户,而是补給企业,由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給用户,最终受益人是消费者。

  他指出,我国还首次將高效照明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借鉴国际经验不仅选择行业排头兵作为推广企业,而且推广的产品也是达到较高能效等级、质量标准的高端产品。

  此外,由于节能产品价格高,政府还加大补贴力度,对大宗用户,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30%、城乡居民按50%給予补贴,使推广产品价格达到一般用户和家庭都能接受的价格,保证推广任务的落实。

  在会议現场,兩部委与浙江阳光集团等13家中标企业現场签订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項目中标协议书,這些企业將承担50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任务。

  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工程之一,我国計划十一五期间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在全社会推广1.5亿只高效节能灯,以逐步取代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据统計, 高效照明产品比普通白炽灯节电60%80%,使用寿命多46倍。如果將我国在用的白炽灯全部替换为高效照明产品,每年可节电600多亿度,接近于三峡电站現在全年的发电量,相当于节约2200多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00多万吨、二氧化硫排放59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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