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国家出台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25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讯》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404
核心提示:記者日前從國務院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財政部、國傢發展改革委聯合發佈《高效照明產品推廣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7]1027號)。這是我國政府加大力度推廣高效照明產品,促進實現節能減排目標的又一重要舉措。 財政補貼重點支持高效照明產品替代在用的白熾燈和其它低效照明產品,主要是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三基色雙端直管熒光燈(T8、T5型)和金屬鹵化物燈、高壓鈉燈等電光源產品,半導體(LED)照明產品,以及必要的配套鎮流器。國傢采取間接補貼方式進行推廣,即統一招標確定高效照明產品
    記者日前从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領导小組办公室获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資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1027号)。這是我国政府加大力度推广高效照明产品,促进实現节能减排目标的又一重要举措。
     财政补贴重点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它低效照明产品,主要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T5型)和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等电光源产品,半导体(LED)照明产品,以及必要的配套镇流器。国家采取间接补贴方式进行推广,即统一招标确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及协议供货价格,财政补贴資金补給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資金后的价格销售給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办法》規定,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給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給予补贴。中标企业提供的高效照明产品必须保证质量达到照明产品国家能效标准的节能評价值,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产品外包装和本体上印制“政府补贴、绿照工程”字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將分批下达高效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任务,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組织中标企业落实推广任务,确保实現“十一五”期间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5亿只,可节电290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900万吨。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国家出台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dtmuban",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