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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能效TITLE 24对于高效照明光源频闪(Flicker)测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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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15  来源: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浏览次数:462
核心提示:  CEC Title24在2016年发布了新的建筑能效法规,法规要求适用的高效光源必须满足Joint Appendix JA8-2016的测试和要求。此法规

  CEC Title24在2016年发布了新的建筑能效法规,法规要求适用的高效光源必须满足Joint Appendix JA8-2016的测试和要求。此法规中要求对高效照明光源的频闪(Flicker)必须进行量化测试和报告。具体测试方法和要求参照以下法规的附录—Appendix JA10-Test Method for Measuring Flicker of Lighting Systems and Reporting Requirements。

 

  关于照明光源频闪的理论分析:
 

 

  频闪(Flicker)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光强度不稳定造成的。然而造成光输出的波动特性的源头为光源在交流或直流电压驱动下,随着电流幅值的周期性变化,光强度或光通量也相应发生变化。结合人眼对于光源频闪的感知能力,研究发现以下两个因素对频闪的感知起到重要作用。

 

  1.光源的亮度振幅,通常用幅度的调制百分比表示。

 

  光源亮度越高,临界频闪频率会相应提高。

 

  2.频率

 

  照明光源的频率不同会使人眼可察觉的频闪振幅百分比也不同,通常情况频率越高,人眼越不易感觉到频闪。

 

  JA10对高效光源频闪的测试及报告要求:

 

  测试光源覆盖的范围:

 

  满足TITLE 24要求的高效光源包括灯具,光源和光引擎。

 

  测试可能适用的组合装置:

 

  ※光源和调光器

 

  ※低压光源,调压器和调光器。

 

  ※光源和调光控制装置。

 

  ※光源,驱动和调光控制装置

 

  ※光源,镇流器和调光控制装置

 

  适用的测试设备和环境要求:

 

  ※恒温测试装置。温度要求25℃±5℃,防止外界杂散光。

 

  ※快速光度探头,要求上升响应时间不大于10us。

 

  ※数据采集示波器,要求系统取样时间间隔不大于50us,数据记录频率不低于20KHz,至少保存1s内取样数据。

 

  运算

 

  在每一个调光水平(100%,20%和最小调光水平)需要进行以下测试数据的处理和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在时域需要进行反傅里叶分析数据转换运算。
 

 

  ※分别在无滤波和40HZ,90 HZ,200 HZ,400 HZ和1000 HZ滤波频率状态下进行振幅调制百分比测试和计算。

 

  报告的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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